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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5  (第2/4页)
    大帅带着枪茧的手在那细腻滑嫩的背上摩挲着,他俯下身去靠近林煜的唇,低声的哄林煜:“宝贝,给我尝尝你嘴里的烟。”林煜装傻,张口用牙齿咬住烟嘴,嘴里轻“恩”一下,示意他叼走烟嘴。大帅凑过去把舌头伸进他牙齿间,轻勾一下把那烟嘴含进自己唇里,却觉得那口水比烟丝甜多了。    那一天,大帅的唇舌游走遍了林煜的皮rou,连蜜xue和脚趾都没有放过,最后在雪背上射过两次才插着林煜进了浴室,隔天还赔了一张新的地毯给林煜,换走了那张已被烟头灼烧出洞的小可怜。    林煜曾经多美啊,长发如绸,穿着旗袍叼着烟的样子自己看了都心动。但现在镜子里的人,额头一道狰狞的疤痕,乱糟糟的头发奇怪的翘着,捧着剪下来的指甲笑的又憨又傻。    林煜抱起镜子亲一口自己,得意地哼着小曲儿出了门。    我可有人要了,才不怕丑呢。    南城曾经是林煜和张振柏的家,三年前大帅吹嘘新家景色美,硬是把林煜骗出了小窝,谁知道美则美矣,既不繁华也不热闹,气的林煜小脸拉了几天。    现在看来,大帅对现在的局面早有预料,若不是他在边城镇守,这场战乱还将来的更早。    到了南城的大帅府林煜就直接下了地库,这本是张振柏存酒的地方,后来却被林煜一步步的蚕食。先是新鲜的瓜果,然后是脂膏香水,慢慢的就彻底变成了林煜的地方。    点了烛火,巨大的地下室就显现出来,林煜走到一个立起的麻袋前,坐在地上打开了袋口,微弱的灯光下,饱满的大米泛出莹亮的光泽来。    去年秋天时林煜曾经和大帅一起回过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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