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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某平窝案(某黄窝案)(171-175)  (第11/40页)
复的只有这个城市的经济,和她曾经的繁荣。这不是笑话吗?    我们再退一步,就算毁了一个城市的经济,甚至毁了这个城市;我们如果能    从中吸取血的教训,亡羊补牢,也算说得过去。可惜,就连这么个吸取教训的工    作也没有人做。一个市长,如果你把你的城市的经济从你接手时的一片繁荣搞到    鸟不拉屎的境地,不但应该撤职,恐怕枪毙了都不为过。但是他却一点事情都没    有。没有受到任何处罚,照样当官。    为什么呢?因为人家说了,扫黄不是市长做的了主的,是上面硬性压下来的。    上面狗屁不懂,但是他的命令你必须执行。人家市长,市委书记当时便把这种危    险委婉的说出来了。但是上面不听。不是不为,是不可为。你现在把人家当罪魁    祸首,是不是有点不讲道理?是不是有点太缺德?    那上面的那个人是否会受到处罚呢?更不会了!人家在中央坐着,地方经济    不行了怎么能到中央找替罪羊呢!让你扫黄!又没让你扫经济!地方的经济搞砸    了,你们地方领导不受处罚,反倒找中央的麻烦,到哪也说不过去啊!照这样的    话,以后无论哪个地方的经济出现了问题都找个理由,往中央身上一推了事,谁    还努力工作?    在一个讲究追责的时代,毁掉了一个城市经济的,这么大的罪犯竟然就这样    逃掉了。没有人被追责,连敢提到此事的人都没有。中央有封口令!媒体不许涉    及。将来也许他还会再摧毁两个三个,甚至城市的经济。总之,国家的东西    成了他家的东西了。可是,他家打破一个金边细瓷碗他还心疼半天呢,一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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