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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这不整差辈儿了嘛? (第3/4页)
关系是吧? 没办法,既然都已经到这一步了,那就住下吧。 反正方云云说的也对,明天要早起出发,直接从二大爷家走方便,而且自己的确好多年没在二大爷家住过,吃过二大爷家的饭了,倒是也挺怀念的。 当下欣然答应,随之给田小花她们打了个电话,告诉自己不回去吃了,也不会去住了,如果有病人,再给自己打电话。 然后将菠萝码在了仓库里的板车上,用油布盖了,等明天一早用驴拉着上镇子里,顺便送方云云去火车站。 当天下午,方大同便从外面买了一瓶烧酒回来。 方大同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,心里其实很喜欢李阳,这小子从小就经常在他家住,而且嘴甜,深得方大同喜欢。 买回来酒之后,晚上便炖了一只山鸡给李阳开荤,又烤了只兔子,炒了几个菜,炸了点儿花生米,爷儿俩要喝两盅。 方大同年轻的时候,是村子里有名的猎人,后来又一次伤了腿,不好再进太深的山区区打那些危险的猎物,于是捣腾起了山货。 对于烹饪山鸡野兔这些东西,十分有心得,从小李阳就爱吃他做的饭。 一是小时候家里穷rou不常吃的到,二是二大爷弄这些东西确实香。 这一算下来,李阳已经快有十年没吃到这些野味儿了。 山鸡不比家养的rou鸡或者下单的母鸡,因为常年在山林里自由活动,筋骨和rou都特别有嚼头,不松软,而且因为山鸡都是吃林子里的野果和松针长起来的,吃起来有一股特殊香味。 一端上桌来,李阳就再也不顾什么形象了,当即撕下一块鸡大腿来,在嘴里痛快的咀嚼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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