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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6 (第4/4页)
了。 毛遂嚷嚷起来:“靠,你们把我支去接陈最,说好的等着我们一起吃呢。” “饿不着你们,”周亮揭开一个大锅盖,从里面拎出来两条热气腾腾的后腿,“来,腿子给小好,羊腰子,给陈最吧。” “陈最单身狗,吃什么羊腰子,来来来,他必须先走一个。”啤酒已经递到他手上了。 毛遂抢了他的酒:“老刘呢,不是要给阿最介绍人呢吗,人呢?” “喝多了,放水去了吧。” 正说着,一声浑厚的低音:“找我?” 毛遂拥着陈最一转身:“老刘,这我给你介绍的小迷弟。” 陈最有一秒愣神,面前这人叫刘知凡,上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摇滚乐队ATTACK里的吉他手。陈最小时候的确是他的迷弟,陈最开始只是喜欢唱歌,直到看到刘知凡抱着吉他在台上狂甩长发觉得太酷了,才学的吉他,后来留过长发,长大了就剪了。 陈最反应过来,拿过毛遂手上的酒,又给刘知凡递了一杯,笑道:“想不到,还能见到年少时的偶像,刘哥,我敬你。” 刘知凡哈哈大笑着跟他一碰,一饮而尽,坐下来,继续跟大家一起吃rou喝酒胡扯。 ATTACK乐队在陈最他们这群人青春里,多多少少都画过浓墨重彩的一笔,他们这代人的摇滚乐启蒙基本都是听ATTACK的歌。陈最喜欢的是吉他手刘知凡,毛遂很喜欢他们的主唱,就缠着刘知凡不停地问。 刘知凡翻出照片,指着他们最近一次聚会,乐队的人都不齐了,主唱已经发福成了一个大胖子,二胎都生了。他们乐队其他人都已经不搞音乐了,就剩他自己还在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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