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的心机受,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。
经过昨晚那么一遭,秦子珩也渐渐回想起了季岚的好来,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道白时年的事,他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愧疚和心虚。
——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,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。
脑海里胡思乱想,眼前的房门终于打开,身着浅色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,无端就将夏日的燥热去了三分:“阿珩。”
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的白时年,季岚的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,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,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子。
男人都是视觉动物,一大早看到如此美色,秦子珩也不由笑了出来:“几天不见,想我了没?”
与秦征的古板不同,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,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,直到最后,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的麻烦。
【唯有白时年,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。】
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,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,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,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。
“嗯。”
乖巧地点头,青年望向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