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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37章  (第2/3页)
读书、爱看电影、爱打游戏的现代人。    她不敢想象,如果她是十九世纪本地人,足不出户,见识有限,他会如何对待她。    “还是说麦斯麦吧,之所以说他为后来的催眠术奠定了基础……”她颤声说,“是因为他的‘治疗术’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东西,一是用铁屑水下达心理暗示,二是借用群体效应,扩大催眠效果……”    黑暗中,埃里克从后面注视着她,白色面具仍然像蜡一样空洞。    眼中却多了一些说不清的情绪,又热又可怕,像是能将蜡融化。    她胆小,贪婪,自以为是,从眼睛到呼吸,再到一举一动,都让他感到强烈的不适。    那是一种随时会被她揭下面具的不适。    想到总有一天,她会揭下他的面具,用那双眼睛盯着他看——视线如同濡湿的笔尖,在他裸露的脸上滑动,游走——    他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耻辱。    想要杀死她,永绝后患。    但她总能从他的手上逃脱。    这很奇怪。    他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。    他的父母说他是个疯子,精神失常,极容易发狂,如果不把他关进疗养院里,他会发疯杀死所有人。1    之后,他被关进疗养院的重病室,被浸水,被殴打,被电疗,被教育每晚必须祷告。    直到现在,他听见整点的钟声,耳边都会响起那些疯子絮絮叨叨的祷告声。    看护们知道他的长相异于常人后,闲着没事会拿他取乐——摘下他的面具,强迫他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里。    那种感觉,无异于被一寸寸凌迟。    看护们用各种手段逼他说话,又嘲笑他的声音。    “如果不是疯子,你怎么会长成那样——声音还是这样——你生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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