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陈桥到崖山_免役新法篇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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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免役新法篇 (第3/6页)

谁也不敢发财了…

    除非您能大展神威,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,升为第一二等户,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,赚了一头牛、几只猪、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。邻居们、官府们立即就会来向您祝贺——您是有钱人了,至少是个三四级,呵呵!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…

    而大宋立国近111年,普通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…

    觉得很绝望吗?不!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,其它还有里正、户长、乡书手等“头衔”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。有耆长、弓手、壮丁等“职务”去负责抓贼。有承符、人力、手力、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。其它的再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、押录。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、孔目,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、虞候、拣掏等等,简直数也数不过来,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…

    长此以往,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?所以差役法定要废除!

    身为现代人的我们当然知道:取代差役法的最好方案就是邮局、邮政,但古代的驿站都是由统治阶级垄断的,运送他们想要运的物品,比如杨贵妃要吃的荔枝。在不能动用官方驿站的前提下,王安石新法集团才不得已想出了“免役法”

    简单说:免役法总原则就是“交钱免役”让从前需当差的百姓,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,买回自由身,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。而国家则用这些钱去召募想当差的人。

    这办法好不好?它形成了一循环——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,得到了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,用这些时间可去生财养家。国家得钱,去召募人员当差,可扩大就业人数,减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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