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怪他们,一个眼睛红肿、异装在大街上乱晃的人不是醉酒,就是神经病。
我属于后者,一个失恋了的神经病。
我正漫无目的地走着,一位背着胶片相机的小哥叼着烟过来了,他个子挺高,留短寸,头上有几道疤没长出头发,像不均匀的草皮,有点混不吝的痞帅,他自来熟地勾住我的肩,说话时烟尖上的火星一翘一翘:“穿小裙子的弟弟,失恋了?”
我没在意他的胳膊,单刀直入:“哥,加个微信呗。”
他松开手,举起相机对着我拍了一张,闪光灯照得我眼泛泪花,他说:“行啊,微信发照片你。”
我揉揉眼睛,他把二维码亮到我面前,俯身凑到我耳边:“别动,后头有人该急眼了。模样挺周正一个小弟弟,眼睛比灯管还亮,认识?”
我有点状况外,什么?原彻吗?
我想回头看,却被草皮哥按住脖子,他说:“不要回头,他看着呢。我说,你是不是喜欢他?”
我弱弱地嗯了一声,“但明天我就不要喜欢他了。”
“小裙子你缺心眼啊。”草皮哥道,“看不出来?他喜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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