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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盛遥 (第3/3页)
言情,对喜欢的理解极为片面。 在她眼里,喜欢一个人,并不会像里一样变得英武悍勇,而是会让自己变成一条狗,能在人群中准确地嗅出对方的气息,时时刻刻。 喜欢既是偏爱,也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消失。 ——她之所以这样想,是因为这些特质刚好都是她父母的反义词。 至今她也不知道班长最初是暗恋她,还是责任心过重,但当她重新想起这件事时,已经是一别经年,她也即将步入成年。 盛遥邀请他们姐弟俩一起吃顿午餐,他以后就要留在国内工作了,自称是在他老爸手下打打杂。 他看起来和七年前没有任何变化,温文尔雅,言笑晏晏,也更能不动声色地关照周围所有人的感受。 “听说小煜考上了P大,好厉害。” 说完便送给陈煜一条名贵的项链,也送给陈星燃一副手表,“收下吧,作为你们的成人礼……时间过得真快。” 吃完晚饭后,陈煜和陈星燃坐地铁回家。她有些想说的话,可学生家长的电话打了进来。聊完,挂断电话后她笑眯眯地炫耀:“明天我就要去当家教了,时薪两百,有P大的招牌也太爽了!” “……”陈星燃犹豫了很久才讷讷开口,“你以前不是暗恋盛遥吗?” 陈煜瞪圆了眼,难以置信:“我去,你怎么知道?!” 他微微垂下眼,尽量伪装成自然的问话,“那你今天怎么这么淡定?” 陈煜短促地笑了一声,伸手去捏他的脸,“拜托,情圣,不是谁都像你一样那么把初恋当回事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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