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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在三本书当炮灰男配后 第1节 (第4/6页)
要生下来,本就勉勉强强的生意更是雪上加霜。 别人笑她蠢,她比驴还犟,坚信自己宝贝儿子是什么千年难遇的良才美玉,自己省吃俭用,给孩子请起夫子来毫不手软,就盼着他考取功名,出人头地。 这样憨态可掬的娘,配一个狼心狗肺的好大儿,简直绝妙。 旁人笑春红自不量力,原主也觉自己绝非池中物,既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花十两银子请教书先生,也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一个馒头舍不得对半啃,可见其心志之坚韧。 此子最厌恶烟花柳巷之地,从小不愿与春红同流合污,旁人要是当着他的面提及出身,非得当场翻脸不可,就是在街上碰见自己亲娘也装作不识,与同门快步走过,可见其品性之孤高。 就是这样一位心志坚韧又品性孤高的少年,外出求学时竟不幸遭遇盗匪劫掠,失踪了! 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,儿子却连片衣角也没留下,害得春红痛苦流涕七天七夜。 离奇的是,半年后,这少年竟又自己回来了。 只是离家时人模狗样,穿着阙城时下最鲜亮的衣裳,回来的时候衣衫褴褛,脸色苍白,脚步虚浮,仿佛大病了一场。 春红又是痛哭流涕七天七夜,要买燕窝鱼翅给宝贝儿子补补身子。 江宴秋笑得十分虚弱,却用自己瘦弱的臂膀一把将春红抱住。 这一抱如同惊雷,炸得春红惊魂未定,受宠若惊——十六年来头一遭,知道儿子的拥抱是甚么滋味。 江宴秋:“娘,你放心,以后万事有我。” 春红还没咂摸出味儿来,热泪先滚滚落下。 少年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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