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分卷阅读51 (第3/4页)
双亡,他被寄养在亲戚家。他似乎永远长不大,他十岁时看起来竟然比五岁孩子更矮更小,村里人都把他看作怪物。每次外出玩耍,同岁孩子都远远躲着,用石头砸他,连大人也像见了瘟疫一般,拿藤条抽他。 于是,他再也不敢出门。 更糟糕的是,在亲戚家也被当成怪物受尽白眼,轻则无故痛骂,重则虐待毒打,有一次甚至差点被活活打死。 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。 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条道路。 他每天练刀四个时辰,挥刀一万次,完不成就只有饿肚子。每次挥出第一万刀的时候,他已感觉不到胳膊的存在,全身汗水早已干涸,只在干燥欲裂的皮肤上留下一层厚厚盐末。 不光流汗,还得流血,甚至杀人。不光杀人,甚至喝人血吃人rou。 若是做不到,他就得死。 以前,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头;现在,手里却抱着一只兔子。 以前在他看来,兔子不过是一块活生生的rou;可现在,他却把它当成了一条小生命。 在他看来,这简直不可思议,却又理所当然。 只因为,芳芳想要一只兔子。 芳芳无论要什么,他都不会拒绝。 从小到大,所有人都当他是怪物,即便在那位大人眼中,他也不过是一个代号,一个精于杀人且冷漠无情的畸形侏儒。只有芳芳拿他当玩伴,当朋友。 有时他会寂寞,寂寞了就会想找女人。 他不是没有过女人,他有大把大把的银子。 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次,当他把一锭金子放在女人胸口的时候,这个在别人面前高傲得如同凤凰的漂亮女人立即以诱人的姿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