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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26  (第2/4页)
视厌恶的眼神,只消一眼,便可叫他痛不欲生万劫不复。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    ☆、过往    麦冬第一次见到季驰是在5岁。    临出门前mama拉着他的手嘱咐,待会要跟小哥哥好好相处啊,知道吗?    麦冬不屑的撇过包子脸。    12岁的季驰性子稳重,尚显稚嫩的脸庞板板正正,表情严肃,眼神沉稳,一副大人样。    而他也确实和同龄的孩子格格不入,过于早熟的心性,让他觉得那些和他年纪相当的人都很幼稚,完全不可以沟通,而比他年纪还小的小鬼头们,整日里吵吵闹闹,动辄哭泣,简直不能容忍。早在幼儿园时代,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,小孩子绝对是这个世上最麻烦的生物。    小麦东被带到他面前,白白嫩嫩rou嘟嘟的小脸蛋儿像剥了壳的鸡蛋,季驰想,这个小孩倒和那些流鼻涕的小屁孩不一样。    于是他难得起了兴致,把酒心巧克力放在手心上,板着脸问他:“要不要吃?”    麦冬看看他,心里挣扎了一番,不屑一顾的撇开脸。他虽然还小,可已颇具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。    季驰没料到会吃瘪,在他的印象里,没哪个小孩能抵抗零食的诱惑,他举着手掌,有点尴尬。    “哥哥给你的,你就拿着吧。”    麦冬快速拿走了巧克力,是mama让我拿,我才拿的,我可不稀罕。    “麦麦,哥哥请你吃东西,你要说谢谢,不许没礼貌。”mama说。    麦冬不情不愿的说了声谢谢。    mama很快走了,说过两天来接他,把他一个人留在陌生的家里。虽然叔叔阿姨很和气,把玩具摆满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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