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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 (第5/8页)
,将所有纳入股掌间,张扬肆意的他,我很喜欢。无所不能的小少爷啊,为什麽面对我时,却忐忑不安,一次两次无数次地欲言又止,喜欢他早已被我驯服却不自知,这份秘而不宣的情感。 回想起早些年,我费心费力地一点点教导,为他身兼数职,保镖、医生、打手……相比被他利用、出卖、算计和怀疑的生活,现在的生活可不要太快乐。堂恪禁不起一点撩拨,我说句好话、挠挠他的掌心,他就能丢了魂,像他曾经最讨厌的狗一样,贴着我的背脊,虔敬地送上濡湿的吻痕。 我爱堂恪,过去是喜欢他身上的脆弱,现在是爱他的拧巴,分明爱我,却不肯低头,哪想知他的尾巴早就出卖了灵魂的喜悦。 他的不安滋长了我的渴求,真可爱,我的小少爷,我矜贵的小男友。 我知道我看似平稳的情绪,其实经不起一点点的挑动,我以为,我吃定他了。堂恪这辈子就这样——成为我的小狗,他的警惕和戒心,足以把其他任何人拒之门外。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出现,毕竟锦上添花,哪有我的雪中送炭珍贵,可我忘了。 或许是是人的本性难移,他现在足够警觉,确实只爱我。但他年少的时候,混沌又恶劣,没爱过人,只在声色犬马的世界里万花丛中过。 堂恪越轨了,他说爱我的时候不够真切,他的拥抱凉了一点,他不再欲言又止,不再为我惴惴不安, 堂恪不再是我一个人的。他不可能冲着他人摇尾巴,他不可能低声下气地哄着他人,他的戒心够深。可也够脆弱,只要有心就能窥见摇摇欲坠的他,他被我拉扯多年,这是多次徘徊,几近奔溃的人。 是我自作孽,我装作没发现,平静的我,平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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