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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八章葛局长的烦恼 (第1/4页)
到了一九九六年六月,临海县还是只有两家律师事务所。而且都是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,简称国资所。但在当时,已经产生了好多新型律师事务所。一种是国家和律师个人联合出资设立的合作所,还有一种是全部由律师个人出资设立的合伙所。 当然,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律师事务所,其业务主管部门还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。最基层的管理机关就是县级司法局。 阿蛮正在翻阅最新一期的《云滨司法》,一个醒目的标题映入了阿蛮的眼帘:“市局关于张某某投诉我市星汉律师事务所王大发律师的处理决定: 一,王大发同志的代理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。如果投诉人认为该同志代理行为有过错且给其造成损失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 二,王大发同志在与委托人交往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。现通报批评,今后全市律师务必引以为戒!” “咚咚咚”传来一阵敲门声。阿蛮说了声“请进”,便随手拉开了门。 “哎呦,葛局长!是您呐。”原来是临海县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葛天喜副局长。阿蛮忙招呼葛局落座,然后给他倒了杯茶。 “李主任,你是新上任的领导,对所里情况要有一个了解的过程。所里现在存在的问题与你无关。我没有批评你的意思。但是你们的季主任天天在干什么?我今天已经到你们所三次了,都没有找到他。”葛局面带蕴怒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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