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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七章马翠芝案一审之二 (第3/4页)
的邻居。两人经常在一起鬼混。好在秋之是个宽宏大量的人。从不与他们计较,但他们两人就得寸进尺。”马楼儿郑重地回答。 “原告马翠芝,你对证人所说的话是什么意见?”郭庭长的语气仍然是那么随和。 “爹说的是实话。但这都不怪我,我当初就不同意和秋之结婚。我和马大华是一个村子的。我们从小就在一起,我爱的是马大华。但爹硬是把我们拆散,把顾秋之招作上门女婿。爹所做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为了我的幸福,而是为了他传宗接代。说白了,爹就是把我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。”马翠芝激动地说。 “难道马大华不能传宗接代吗”郭亚萍插了一句。 “我和顾秋之结婚之前,就与马大华有两三年的男女关系。但我没有怀孕,我们都到医院查了一下,是马大华不能生育。”马翠芝答道。 “双方结合证人证言说一下辩论意见?”郭亚萍的一句话,把法庭审理推进到了下一个阶段即法庭辩论阶段。 “从法庭庭审情况来看,我方与被告顾秋之没有夫妻感情。被告证人也承认当初是买卖婚姻。马楼儿招这个上门女婿的目的是传宗接代,而没有考虑到儿女的幸福。故此,双方符合离婚条件,请求法庭依法判决准予离婚。”钱眼开道。 “三万元彩礼不能认定为买卖婚姻。给付彩礼是农村风俗习惯。双方已生育子女,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。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。”刘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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