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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七章张大勇重婚案二审 (第2/4页)
作关系,有时为了维持店里的工作,天天在一起吃住也是正常现象。天天在一起吃住并不能理解为必然包含性关系的内容。上诉人代理人的理解有失偏颇。”小张也毫不示弱地解释道。 “双方在一起吃住有多长时间呢?请当事人直接回答。”审判长又问。 上诉人王爱红答道:“自去年六月以来一直到现在。” 被上诉人张大勇回道:“对方是胡说的,一共在一起有一二个月时间。现在高红已经被总店调到了其他分店去了。现在已经不在七分店了。” “双方是否还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?”审判长又问。 朱正浩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 小张回道:“我方向法庭出示一份临海老公鸡总店出具的证明,证明的内容是,七分店店长高红从去年八月份就在总店宿舍居住至今。” 审判长用手势示意法警,将该份证据传给上诉方质证。 朱正浩从法警手中接过证据,足足看了三四分钟:“这份证据的出具单位是临海老公鸡总店,而被上诉人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总,所以对这个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有异议,该份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。” “双方还是否有新的补充意见?”审判长最后争取双方的意见。 双方均回答说没有。 “下面休庭,合议庭合议,三十分钟后当庭判决,请各位诉讼参与人休息等候。”审判长敲响了法槌。 审判长廖汉宇和两名审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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