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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三十一章:廷议 (第3/7页)
数十万军民被迫易子而食,而且还被人在朝堂上捅了出来,朝廷无论如何都是要给个说法的。 也就是王骥身上还有个靖安伯的爵位,不然的话,他怕是连命都保不住。 如今的情况,保住了性命,止罪于一人,未牵连家族,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。 因此,即便是和王骥有交情的大臣,这个时候,也没有人站出来多说什么。 于是,于谦拱手领命。 旋即,天子再度开口,问道。 “刑部,依照大明律例,罗通一案,该如何处置?” 说起来其实有些可笑,王骥的事情闹得这么大,但是实际上,仅凭平越的那封血书,最多削去他的爵位,罢职为民,还不至于流放。 因为,这事情闹得再大,毕竟还算是在朝廷博弈的政治范畴之内,并不能算是什么大罪。 真正让王骥被流放铁岭的,是他包庇罗通,欺上瞒下的罪过,这才是明文写在大明律当中的。 所以,王骥的处置,天子直接就定了,但是到了罗通,却需要询问刑部的态度。 而这件事情,很明显兵部和刑部是通过气的,刑部尚书金濂大步出列,拱手便道。 “陛下,罗通倒卖军器一案事实清楚,依例,私自倒卖军械,视同通敌大逆,念在罗通在瓦剌一战中于国有功,刑部拟判秋决,但可宥其一家老小。” 不抄家,不灭族,只杀罗通一人,应该说,这也算是念及罗通的功劳,轻判了。 只见天子点了点头,道。 “准刑部所奏,罗通处斩,其家人不罪,其他一概涉罪人等,一概论罚。” “臣领旨。” 金濂拱了拱手,退回了远处,但是,于谦却依旧稳稳的站在丹墀中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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