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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经的第八点想法:天之处刑者 (第5/18页)
神异,而自然现象之中,最令人震撼的,无疑是‘闪电’! 所以上古之人,发明了‘电’这个字之后,又延伸出‘神’这个意思,表示人类不可理解,令人仰望,充满力量,神异无比等概念。 这是主流解释。嗯,我无法反驳,这大约是最合理的解释了。 我个人也是支持这个解释的。 我国‘神’这个字的意思,其最早就来源于古人对于闪电的不理解,完全说得通啊, 之后的金文,神字就在电字的基础上,发生了变化。 周朝人给‘电’字,加了个偏旁部首,是个用祭台去祭祀的象形。 左边一个祭坛,右边一道闪电。 这就是金文里的‘神’字,也给后来的篆文,隶文,乃至现代汉字,奠定了基础,之后都是在简化金文的象形结构了,以至于变成了我们现在的神这个字。 嗯,非常合理,但是却和山海经的分类格格不入。 因为按照这种说法,上古夏朝以前古人眼中的神,就是指天神、神仙、超自然,无比神异的意思,跟我们现代一样。 那么联系山海经通篇,就很奇怪了。 比如“有神,人面兽身,名曰犂。” 这个叫犂的神,它的特色就是人面兽身……好吧,古人看到这东西不能理解,感觉很神异,又觉得他很牛叉,心生敬畏,所以称之为神? 那么为何“有兽焉,其状如豹而长尾,人首而牛耳,一目,名曰诸健。”却是兽类呢? 还有“有兽焉,其状如犬而人面,善投,见人则笑,其名山挥,其行如风,见则天下大风。” 都这都是人面兽身,甚至也很神异,为何不是神类?而是‘有兽’?而是兽类? 可能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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